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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mie Golombek:虽然配偶的雇佣关系可以是合法的,但税务局会要求提供证据
作者:Jamie Golombek
发布日期:2024年7月4日 • 阅读时间:5分钟
本文图片为加拿大税务局位于渥太华的国家总部。

由于2024年加拿大10个省份中有8个省份的最高个人所得税税率超过50%,因此不难理解一些夫妻会寻找收入分割的方法,特别是当一方配偶的税级远高于另一方时。以不列颠哥伦比亚省的高收入纳税人为例,其最高边际税率为53.5%。如果其配偶或伴侣的收入低于约55,000加元,他们的边际税率仅为22.7%——差距超过30个百分点。
有多种合法的方法可以与配偶分割某些类型的收入。例如,在退休收入方面,养老金收入分割或CPP/QPP共享可能有效。对于投资者来说,使用规定利率配偶贷款将超过规定利率的任何超额收益计入低收入配偶的名下是个好办法,当规定利率仅为1%或2%时效果尤其显著。随着该利率从2024年7月1日起上升至5%,找到保证回报超过该利率的投资变得具有挑战性,因此我们在过去一年中很少看到新的配偶收入分割贷款。
但有一种常用但并不总能通过加拿大税务局审查的收入分割方法,即“雇佣”配偶或伴侣在您的企业中工作,或者如果您是雇员,则让他们成为您的“助理”。虽然在涉及合法工作和适当报酬时这可能是一种有效的税务策略,但加拿大税务局通常对配偶雇佣关系持怀疑态度,正如最近一个纳税人在上个月裁决的一起税务案件中所发现的那样。
根据《所得税法》,雇员被允许扣除支付给助理的任何“工资”,前提是其雇佣合同“要求”雇员产生该费用,并且此要求在加拿大税务局的T2200表格“雇佣条件声明”中得到雇主的认证。如果雇佣合同中没有明确要求雇员产生该费用,但如果发现这是一个隐含的要求,也可以扣除。法院在作出这一判断时,审查了未能满足这一要求是否可能导致雇员被解雇、绩效评估不佳或雇主采取其他纪律处分。
最近处理配偶雇佣的税务案件涉及一名佣金雇员,他注销了各种雇佣费用,包括被允许的车辆费用和被拒绝的支付给配偶的金额。
该纳税人从事销售空调、暖炉和热泵等类似产品的业务。他与Costco有合同安排,并拥有独家销售区域。在Costco入口处,有一个展示空白印刷表格的展台,潜在客户可以填写这些表格以表达对这些产品的兴趣。这些表格被收集后,会打电话给潜在客户进行资格确认。如果合格,会安排预约。然后,纳税人会与潜在客户会面并准备提案。如果提案被接受,客户会签订合同,纳税人有权获得佣金。
在审查的2016年和2017年,纳税人报告的雇佣收入分别约为80,000加元和90,000加元,其中每年约33,000加元是佣金收入。纳税人申报的雇佣费用中,包括在2016年和2017年每年“据称支付给”其配偶的20,000加元。
纳税人声称是其妻子打电话并安排各种预约,因此按自雇合同工的身份支付给她的服务报酬。虽然纳税人承认没有直接支付给她,但他表示在2016年总共支付了约35,000加元,在2017年支付了31,000加元。款项通过共同账户的房贷支付、现金提取或其他借记交易“支付”给她。
在拒绝这些费用时,加拿大税务局认为纳税人没有与配偶签订合同,也未提交任何其他详细信息或文件证明他支付了佣金(或工资)给她,或他们之间存在工作关系。这些证明可以包括付款凭证、任务描述、时间表、员工日志、T4表等。纳税人确实提供了一些文件,包括T2200表格以及联合银行账户对账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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